經文:約書亞記六17-25
17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永獻給耶和華作當毀滅的,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派的使者。18但你們務必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免得你們受詛咒,取了那當滅的物,使以色列全營成為詛咒而遭受災禍。19只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放入耶和華的庫房中。」20於是百姓呼喊,祭司吹角。百姓一聽見角聲就大聲呼喊,城牆隨着倒塌。百姓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把城奪取。21他們把城中所有的,無論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22約書亞對窺探這地的兩個人說:「你們進那妓女的家,照你們向她所起的誓,將那女人和她所有的都從那裏帶出來。」23兩個作過探子的青年進去,把喇合與她的父母、兄弟,和她所有的帶出來,他們把她所有的親屬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24他們用火焚燒了那城和其中所有的,只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放在耶和華殿的庫房中。25至於妓女喇合和她父家,以及她所有的,約書亞保存了他們的性命。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因為她隱藏了約書亞派來窺探耶利哥的使者。
耶利哥事件令人瞠目結舌的不單是陷落的方法,更是所有耶利哥城的人,無論男女老少及所有牲畜盡都毀滅,片甲不留(10節)。但那些不能燒燬的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則要送到庫房中,歸給耶和華(19、24節)。耶和華在以色列人獲取耶利哥城一事上早已吩咐說:「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永獻給耶和華作當毀滅的」(17a節)。「當滅的物」(ḥērem)有兩個基本的意思,其一是這些物件要完全毀滅,其二是屬於耶和華的、當歸給祂為聖,不能俗用,其意思要從兩個處境瞭解。第一是祭獻的處境,這與神聖的概念有關。一切屬於耶和華的物件都不可賣,也不可贖,更不能據爲己有,而是屬於耶和華的(參利二十七28)。第二是戰爭的處境,就是被打敗的敵人及其一切都要盡行毀滅,不可佔爲己有,要完全歸給耶和華。任何奪取當滅之物的人就像那物一樣成為當毀滅的了(參申七1-6;十三12-18)。耶利哥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後的首場戰役,也是被獲取的第一個城。這個首次陷落的城,是耶和華的戰利品,其戰果就如同頭生的人和牲畜,或像初熟的果子,是全然屬於耶和華,任何人不能佔爲己有的(參出十三2、12-13;申二十六1-10)。
以色列人接受要滅絕耶利哥城和人的指令,會否過於血腥殘忍呢?其實神早已跟亞伯拉罕立約,將迦南地賜給他(參創十五7-21)。從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到約書亞取下耶利哥城,最少也經過了六百多年。神對迦南人以嬰兒獻祭(利十八21)、使兒女經火,施符咒、招魂及行巫術等罪行的忍耐已到了極點(參申十八9-12),他們最終都要為這些可憎惡的敗壞行為承擔刑責。神一方面審判迦南人,另一方面也讓以色列人知道,整個迦南地的主權都在祂的手中。然而,這個滅絕淨盡的指令是在一個特定的時空、劃下一個特定的範圍和基於特定的理由而施行的。因此,以色列人不可將此無限上綱,成為任意殺戮的理由。
耶利哥受審判令人不寒而慄,毛骨悚然。然而,審判的另一面卻是上主的救恩。第十七節說:「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派的使者。」喇合因為對神有信心,隱藏了約書亞派來窺探耶利哥的兩位探子,她和她的家人都可免受審判(參第二章)。耶利哥城倒下來,喇合的家就在城牆上,而在她靠近城牆的窗戶上,清楚地垂下了一條硃紅線繩,成了得蒙拯救的象徵,免受到神烈怒的審判。喇合和她的家人首先被營救安置在營外(19節),最後就住在以色列中間,成為以色列人的一份子(25節)。
思想:
審判與救贖像是銀幣的兩面;耶利哥受審判與喇合和家人蒙拯救全在於他們怎樣迴應上帝的命令。違背叛逆、犯罪行惡的必受審判,順從接受的則得蒙拯救。這對你有何提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