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樣子
一個六歲的小女孩在畫畫。老師問她:“你在畫什麼?”小女孩回答,“我在畫上帝。”老師很驚奇,“沒有人知道上帝長什麼樣!”小女孩邊畫邊說,“他們馬上就會知道了。”
在一年之內將聖經通讀一遍的好處是:我們可以對上帝的品格有一個總體認識,並且知道上帝是什麼樣的。
耶穌是王
詩篇45:1-9
《希伯來書》的作者將本詩篇看作對耶穌的預言。他寫道,“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參看希伯來書1:8-9,引自詩篇45:6-7)
這是新約中最明顯的,將耶穌稱作“神”的例子之一 —— 耶穌理當成爲世人敬拜的對象,因他成就了人們對“受膏之王”彌賽亞的所有期待,也成全了舊約的所有預言。
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14:9)。 換句話說,如果你想知道神是什麼樣的,看看耶穌就好了。
他的“嘴裏滿有恩惠”(詩篇45:2)。這段經文暗示了三位一體的概念:聖父(“神,你的神”詩篇45:7),聖子耶穌(“你的寶座,你的國權”6節第一段),還有聖靈(“喜樂油”7節第二段,參看以賽亞書61:1,3)。
耶穌,我的王,“你爲真理、謙卑、公義赫然坐車前往,無不得勝。你的右手必顯明可畏的事。”(詩篇45:4節第一段)
神如慈父
路加福音15:1-32
神炙熱坦誠、全心全意、無條件地愛着你。無論你將生活搞得多遭,無論你有怎樣的悔恨和遺憾,只要你肯回轉,神都會接納你。就像一位盼子歸家的老父,神要將你緊緊抱在懷中。
耶穌的言行令宗教領袖倍感震驚,他大大得罪了他們。宗教領袖們私下議論:“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待他們像老朋友一樣。” 這些閒言碎語引出了下面的故事。(2-3節,信息版聖經 – 譯者翻譯)。
耶穌接連講了三個比喻,顯明神有多麼看重那些失喪的人。如果你也有過相似的經歷,就一定曉得失而復得所帶來的難以言表的激動和喜悅。耶穌說,天上因罪人得救的喜悅要大得多。
失羊的比喻表明,“一個罪人得救,在天上也要這樣爲他歡喜,比爲九十九個不需要救恩的義人歡喜大得多”(7節 – 信息版聖經 – 譯者翻譯)。
失錢的比喻表明,“每當一個有罪的靈魂歸向神,天使就會爲他歡呼雀躍”(10節- 信息版聖經 – 譯者翻譯)。
耶穌接下來講的這個故事,可謂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故事,他將神描繪爲一位慈父。
在浪子的比喻中,小兒子在父親依然在世,而且身體健康時就提出分家產。在當時的中東文化中,這個要求與直接說,“父親,我恨不得你早點死掉” 毫無區別!任何一位中東社會的父親面對如此逆子,都會毫不猶豫地扇他一耳光,把他趕出家門。沒有哪位父親會同意這樣一個蠻橫無理的要求。
然而,懷着極大的愛,老父親竟然打破傳統,允許兒子賣掉家業(無疑,這會讓全家人在整個村子面前蒙羞)。小兒子“把家業換成錢”(13節),迫不及待往遠方去了。
今天,有太多人,包括我自己,都經歷過小兒子離家後的坎坷:我們都曾浪費過自己的生命(“任意放蕩,浪費資財”13節);之後便“窮苦起來”(14節);我們被世界奴役、捆綁(“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15節);並感到內心空虛(“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16節);且極其孤獨(“也沒有人給他”16節)
迴轉歸向神並不是缺乏理性的衝動之舉,相反,小兒子“醒悟過來”(17節)。成爲基督徒是一個非常理性的行爲。小兒子意識到自己需要幫助。他決定低下高傲的頭顱,回去找父親(18節)。
小兒子必須回家。他已經準備好承認自己的罪,他打算對父親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爲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18-19節)
我們需要跨出信心的一步,“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20節)。小兒子不知道將會發生什麼。在耶穌那個時代,如果一個猶太人把家業賣給外邦人,全村人就會斬斷和他的關係,他將永遠被族人驅逐。
神的愛是無限的,甚至超越人的理解範疇。小兒子非但沒有遭到理應承受的羞辱,反而得到了寬恕和愛。在他離村子還很遠的時候,老父親就看到了他。顯然,父親從來都沒有忘記自己的兒子,他天天等在村口,翹首盼望兒子歸來。“他的心砰砰直跳,他急忙跑上前去,緊緊抱住兒子,和他連連親嘴”(20節- 信息版聖經)。耶穌特地強調“連連親嘴”,這表明當你回家時神是多麼喜悅。
就在小兒子要把已經準備好的臺詞說出來時,父親打斷了他。他把這個逆子當成最尊貴的客人,把最好的袍子穿在他身上(22節);又將家傳的戒指戴在他手上(22節),讓他有百分之百的信心和確據;父親又將屬於兒子的鞋 —— 而非奴僕的鞋 ——穿在他腳上(22節)。不但如此,他還要給兒子準備一場盛大的筵席(23-24節)。
從這位老父親身上我們看到了神的樣子以及他對你的愛。此外,我們還看到天國就像一個歡樂的派對 —— 這與很多人對基督教的觀念正好相反。這些人不會把神和音樂、跳舞、盛宴以及慶祝結合在一起。
神的愛也同樣傾注在那個因弟弟得到寬恕與接納而“氣憤不已”的大兒子身上(28節 – 信息版聖經)。 可以想象這個場景是多麼感人:父親將手臂搭在大兒子的肩膀上對他說,“兒子,你不明白。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31-32節)
耶穌在本故事的結尾設置了一個懸念:大兒子將怎樣迴應老父親的愛呢?(這是耶穌講給一羣宗教領袖的)
父啊,感謝你!當我把一切搞砸,無臉面對你時,你完全不嫌棄我,依然愛我如珍寶。我悔改、奔向你,你就接納我,並說:“我們可以吃喝快樂”(23節)。
聖潔的法官
申命記19:1~20:20
要透過耶穌來理解舊約 —— 這點至關重要。我們不能簡單把舊約律法應用在今天的生活中;更不能綁架聖經,濫用“聖戰”(20:1-20)這個概念,再次製造 “十字軍東征”。
自始至終,聖經都傳遞出一個真理,即神是聖潔、公義的神。古代以色列人的某些律法只適用於當時環境;但另一些則具有普世意義。
謀殺顯然比誤殺嚴重許多(19:1-13)。任何人在被定罪之前,都要有充分的證據(15節)。作假見證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16-18節)。懲罰應和罪行大小與嚴重程度相當(21節 – 除死刑以外,這條規定絕不能按字面意思來理解)。實施懲罰還有另外一個目的,就是警戒和威懾(20節)。
並非所有古希伯來律法都適合現代社會。耶穌基督已經爲我們開闢了一條全新的道路。神對所有罪人的憤怒已經一次性地傾泄在那公義的替罪之人—— 耶穌身上了。
我們不能照搬以色列人的做法,舊約律法也不可能成爲現代司法制度的範本。就如奧利弗.杜努梵教授Professor Oliver O’Donovan所說,“不是因爲這樣做狹隘粗鄙,而是因爲這樣做不符合基督信仰。歸根結底,聖經中的‘以色列’代表神在地上獨一無二的居所,它已經被基督徹底取代了。”
例如,耶穌曾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8-39)。
主啊,感謝你,因爲你是滿有公義和真理的神。感謝你,在我學習你的話語,並且花時間與你相處的時候,你就將自己顯明給我。
佩泊的補充
耶穌一連用了三個比喻來描述失而復得的感受。我自己就有深切體會。我們家似乎每天都會丟東西,通常是力克的鑰匙和眼鏡。我本以爲祖母的戒指被我弄丟了,但我又找到了它 - 我感到自己如同故事中的那個女人。但耶穌所做的事更偉大,他尋找失喪的人,並把他們領回天家。
今日金句:
...... 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加福音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