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 爭競與貪欲
梁家麟

經文:雅各書四1-3

1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 2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雅各書的第五個段落,我給它的主題是:祈求與知足,由四章1節至12節。 這個其實不一定能算為新段落,最少雅各沒有綴上「我的弟兄們」作為起首語。我們可以看第四章整章聖經為三14-18的一個應用,並且是特別針對教會的真實景況而做的具體應用。雅各的教導是扣定現實場景而作的。

四1-3雅各首先指出一些負面現象,才給予因應的教導。我們相信,經文所說的都是受信教會存在著的真實問題。「你們中間的……」,除非我們以為雅各是在虛構故事,否則便得相信它們的事實性。

前面才提到有真智能的人都是和平之子,能促成群體真正的和平,這裡便描繪出一幅截然不同的景象:一個充滿貪欲嫉妒、爭戰鬥毆的群體。

我們對受信群體所知有限,按照這4節的用詞推敲,情況應該是非常惡劣的。「鬥毆爭戰」可以指暴力戰爭,也可以僅是爭執或爭論;但2節提到的「殺害」,即使不是如字面的說法有殺人事件(否則便太可怕了),亦應指著有肢體衝突和實際傷害發生。一間教會怎麼會淪落到有人大打出手,甚至造成流血事件的糟糕地步?這可真是匪夷所思。雖然在今天,我也曾聽過有教會發生過肢體衝突,肇事者互相扭送到警察局,惟那是跟爭奪教產相關的,利之所在,什麼原則都擺在一邊。但是,早期教會即或不是一貧如洗,也應該沒有什麼產業,無利可爭;若僅是信徒間意見不合,怎會需要武力解決呢?無論如何,從古到今,教會發生肢體暴力的故事,還是極為稀少的。

有釋經者推測,第一世紀的猶太基督徒群體,或會混入一些奮銳黨人,他們主張以武力推翻羅馬政權,恢復猶太人自主的國度。這些奮銳黨背景的基督徒或會將尚武精神帶進教會。要是教會群體里存在著不同政治主張的人,那信徒間的衝突便不僅局限在信仰範圍內,而可以牽涉到更廣泛的政治、社會的爭論。一世紀的巴勒斯坦可不是和平穩定、安祥和諧的環境。

雖然一切都是推論,沒有直接的聖經根據;但可以確定,若教會不是單純的教會,卻變成論政團體,甚或是推動某些社會行動的組織的話,那教會的衝突與分裂是可以預期的。歷史上,宗教或會成為暴力甚至戰爭的成因(這是我們需要承認的罪污);但在今天,我再沒聽過信徒間會因三一論或基督二性論等重大教義上的不同意見,而造成嚴重對立,但是,政治上的分歧卻常常造成父子反目、肢體對立,教會撕裂。所以,讓教會成為教會,讓教會僅僅是教會,這是教會合一最關鍵的原則。

雅各沒有詳細縷述這個爭戰鬥毆的情況,直接便追問它們的根源:「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裡來的呢?」接著便自答:「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

「百體中戰鬥之私慾」:「私慾」是心中的偏愛和慾望,通常是指罪惡的、陷溺性的慾望。這包括對名與利的渴求,也包括對某種信念和主張的偏執;如同前面所說,可以是政治性或社會性的信念和追求,總之是跟屬靈的事物無關的。

這種私慾有一個好鬥的傾向,或說戰鬥性格,因為要從有限的資源中佔據最多的份額,因為要堅持自己是唯一正確的,因為要將別人擊倒而讓自己成為得勝者;所以自然得有「零和遊戲」的想法:你死我活,不可能創造雙贏的局面。鬥爭是得勝的不二法門。持這種私慾心態的人只接納一種和平,便是獨霸天下後的和平。

「百體中」有兩個可能的意思:第一是教會里的眾肢體,第二是一個人的內心不同部分。若根據前者,「百體中戰鬥」是指教會里的人際衝突;若根據後者,是指個人內心的衝突交戰。我們的聖經翻譯者傾向接受後者的意思,所以譯作百體中戰鬥的私慾。這也和應彼得的說法:「親愛的弟兄阿……,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前二11)

私慾跟基督信仰無法兼容。相信基督,私慾卻未清的人,內心常常發生衝突,不同的價值觀互相交戰,性格的分裂是可以預期的。

思想:

我們的教會是否一個和平的群體?要是仍有改善的需要,那造成問題的原因在哪裡?私慾的元素存在嗎?具體地說,那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