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 耶利米買祖地
曾錫華

經文:耶利米書三十二章1-15節

1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十八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2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耶利米先知被囚在猶大王宮中護衛兵的院內;3因為猶大王西底家囚禁他,說:「你為什麼預言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把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下這城。4猶大王西底家必不能逃脫迦勒底人的手,定要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他要親眼看到巴比倫王,親口跟他說話。5巴比倫王要將西底家帶到巴比倫;西底家必住在那裏,直到我懲罰他的時候。你們雖與迦勒底人爭戰,卻不順利。這是耶和華說的。』」6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7『看哪,你叔父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到你這裏來,說:請你買我在亞拿突的那塊地,因為你有代贖的責任。』8我叔父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耶和華的話來到護衛兵的院內,對我說:『請你買我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的那塊地;因為它應該由你來承受,而且你也有代贖的責任。請你買下它吧!』我就知道這確是耶和華的話。9我便向我叔父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秤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10我在契上簽字,將契封緘,又請證人來,用天平把銀子秤給他。11我又將按照法定條例所立的買契,就是封緘的那一張和敞開的那一張,12在我叔父的兒子哈拿篾和簽字作證的人,並坐在護衛兵院內所有猶大人眼前,交給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13我在眾人眼前囑咐巴錄說:14『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拿著這檔,就是封緘的和敞開的買契,把它們放在瓦器裏,以便長久保存。15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購置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耶利米書三十二章1節至三十三章26節是「盼望之書」的第二部分。這些事情大約發生於公元前588或587年,那時距離耶路撒冷陷落只有幾個月,情況非常不妙,那時耶路撒冷被巴比倫軍圍攻,城中陷入饑荒,瘟疫橫行,而先知耶利米則被囚於王宮的監牢裏。因耶利米書不是按時序編排的原故,這些事件的起因及背景就要等到以後的章節才有說明。三十二和三十三這兩章被放在這裏是要突顯出三十和三十一章令人興奮的預言。

我們今天讀的耶利米書三十二章1-15節就記載了上主命令先知耶利米,在這風雨飄搖的時候,以買地的方式來隱喻祂復興以色列民族的決心。

三十二章1-5節說明,先知耶利米是因敢言而被囚禁,但他不是因為一時衝動,而是因為他對主有信心。他也沒有因為自己已身陷監牢而拒絕為上主傳信息。

三十二章6-15節就記載了耶利米買祖地這一事件,在一個戰亂、動蕩不安的時期,人都會變賣田地產業,以便逃難。但上主卻預告身陷囚籠的耶利米,要接受他堂兄弟那涼薄和不體諒的要求,用現金買下祖田。雖然耶利米的堂兄弟哈拿篾在探監的時候要求耶利米買祖地,還拿出近親代贖的條例來向他施壓,但耶利米不單沒有感覺被騙或受傷,反而說「…我就知道這確是耶和華的話。」(8節)他學會聽上主的聲音,主往往會藉不同的人向我們說話,先知耶利米已學會分辨主的聲音了,他知道無論發生什麼事,背後都有主的心意。

哈拿篾是用近親代贖的理由來逼耶利米買祖田的,依照摩西律法,近親有義務購買他的近親要賣的土地(參利未記二十五25)。雖然耶利米買下的是已被巴比倫人統治的土地,但他仍認真地處理和收藏地契(9-18節),買賣過程既有見證人,也有封好的契約。買賣完成後,耶利米將文件交給巴錄說:「…你拿著這檔,就是封緘的和敞開的買契,把它們放在瓦器裏,以便長久保存。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購置房屋、田地和葡萄園。」(14-15節) 他的近乎愚蠢的舉動不單吸引人的註意,更表明上主必定會帶領祂的子民歸回故土,就好像真金白銀般真確!

耶利米所說,有關以色列民族要歸回並重建家園的預言,在猶大國亡國50年後,於公元前538年實現了。那時波斯帝國取代巴比倫,而波斯皇帝允許以色列民族回鄉重建家園。

思想:

  1. 耶利米先知對上主有信心,無論是在牢獄之中,或是在戰亂時期購買田地,他只要知道那是上主的旨意,他就樂意遵行,假如是你,你願意嗎?
  2. 你願意求主賜你智慧,能明白祂的旨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