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 凡接納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
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一12

12凡接納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

正如昨天所說,世上沒有屬他的接受他。萬有的主,卻在屬他的(地方)中找不到接受他的人。

不過,約翰福音卻在這節經文給我們一點安慰——原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這樣。這世上,有一些人,他們願意「接待」他。何謂「接待」(ἔλαβον)他呢?原文可以解作「接收」、「接受」。不過,最直接清楚的解釋,其實來自經文,就是「相信」他的人。

其實經文的次序是「凡接待他的,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就是信他名的人」。和合本將後面一句「就是信他名的人」放在較前的地方,與「凡接待他的」並列。這做法有它的好處,就是能夠令我們清楚一個事實:接受耶穌基督的人,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相信,就是接受——這是信心最基本的定義。

正如昨天說,耶穌基督來,就已經改變一切。上帝要光照這個世界,這改變是必然的,與世人的反應無關。盡管黑暗不接受光,盡管世界不認識他,盡管自己的人不接受他——上帝的真光已經照耀!恰恰在這不變真光的照耀下,世上有人願意相信!願意接受這真光是真光!我要說,這「相信」是不自然的,違反這世界自己的理性與規則——黑暗不接受光。

然而,真光自己照亮一些人。他們首先被真光照耀,從而接受了、相信了。因此,相信,就是單單的接受。這行動其實是被動的。相信的人,其實只是被光照了,他們真真正正在真光之下,被改變了。他們發現「他來了」。因此,他們只是純粹的「接受」。這種純粹性,就是信心的起始。

思想:

你也是相信耶穌基督的吧?信心,就是純粹的成為上帝工作的對象。他來了,你就成為他來的地方;他要行神跡奇事,你就成為這神跡奇事發生的生命舞臺;他要改變更新,你就成為他改變更新的對象。這不就是基督徒的「信心人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