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 曠野的兇險、神同在的幸福
吳慧儀

經文:啟示錄十二13-18

13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迫害那生男孩子的婦人。14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讓她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裏受供養一載二載半載。15蛇在婦人背後,從口中噴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衝走。16地卻幫助了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噴出來的水。17於是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余的兒女作戰,就是與那些遵守神命令、為耶穌作見證的。18那時龍站在海邊沙灘上。

第十二章有三個小分段,每一段都見到大紅龍被“摔”,但每一段所敘述的重點不大一樣。第一小段:龍被摔在地上後,要吞吃男孩子,就是消滅耶穌基督(4)。第二小段:龍與神的天使長米迦勒作戰,打敗了,所以被摔到地上。因此,撒旦是勝不過基督的(9)。第三小段,也是今天的經文:重點在於撒旦迫害教會,因為段落一開始就說:龍“被摔在地上,就迫害那生男孩子的婦人”(13),而讀下去,可以見到經文對來自龍的迫害有生動的描述:牠“從口中噴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衝走。”(15)。龍要衝走婦人,表示龍最終的意圖是要消滅基督的教會。牠噴出的水像河一樣,大水在舊約中就是災難的象征,例如“漲溢的河”比喻仇敵(耶四十七2),而“大水泛濫”比喻苦難(詩三十二6)。這樣的災難從龍的口出來,比喻撒旦用謊言、用中傷的話和假教師的言論來挑撥、攻擊、毀謗、控告,企圖把基督的信徒拉走,叫他們離棄神;又或者使教會分裂,像給河水衝散,甚至,陷害、控告、誣捏,把教會淹死。然而,不要怕,“地卻……開口吞了從龍口噴出來的水。”(16)這比喻來自出埃及記、摩西之歌,意思是:神要行神跡把仇敵消滅,就像神使埃及的軍隊在追捕神的子民時被吞沒一樣(出十五12)!

再看婦人“逃到曠野”的描述,這在第十二章也是一再出現的。在第一小段,婦人逃到曠野“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6)。到了本段、第三小段,經文對婦人逃到曠野有更詳細的描述:她被賜“大鷹的兩個翅膀”,能“飛到曠野”(14)。這個意象也是源於出埃及記,描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是多麼的令人驚訝,像是有大鷹托住,能飛起來一樣,這其實是神的拯救(參出十九4申三十二11-12)。這與我們現在的經歷是有所相似。事奉神的人,往往在很困難的境況中格外經歷神的眷顧。有時候真的難以解釋,如何在艱難的歲月中仍舊喜樂,享受到生命的豐盛,就像有嗎哪吃一樣,很奇妙,那就是神的“供養”(14)。還有,在曠野的荒涼中,神為我們預備了“自己的地方”,這不是指一間屋子,而是指神的隨時隨地的同在。要“躲避那蛇”,最安全的地方是神同在的地方(14b)!

思想:

以色列人逃出埃及,走過曠野,經過熬煉,最後進入迦南。他們的經歷被記在聖經中,其後被一再的引述,作為對神的子民的教訓。我在今天的經文中可以看到什麼教訓呢?

人遇上苦難,可以嘗試“苦中作樂”,但唯有對神有信心的人,可以經歷到“苦中蒙福”。你試過苦中作樂嗎?試過苦中蒙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