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 認識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吳慧儀

經文:啟示錄十九11-21

11後來我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爲“誠信”、“真實”,他審判和爭戰都憑着公義。12他的眼睛如火焰,頭上戴着許多冠冕;他身上寫着一個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13他穿着浸過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爲“神之道”。14眾天軍都騎着白馬,穿着又白又潔淨的細麻衣跟隨他。15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用來擊打列國。他要用鐵杖管轄他們,並且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醡酒池。16在他衣服和大腿上寫着“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名號。17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太陽中,向天空一切的飛鳥大聲喊着說:“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宴席,18爲要吃君王的肉、將軍的肉、壯士的肉、馬和騎士的肉、一切自主的和爲奴的,以及尊貴的和卑賤的肉。”19我又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和他們的軍隊都聚集,要與白馬騎士和他的軍隊作戰。20那獸被擒拿了;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了接受獸的印記和拜獸像的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生生地被扔進燒着硫磺的火湖裏,21其餘的人被白馬騎士口中吐出來的劍殺了;所有的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

今天的經文宣告主的再來!經文的前半段說:主再來的時候,他是與“眾天軍”一起的,“都騎着白馬”(11-16);後半段說:“那獸和地上的君王,和他們的軍隊”與白馬上的主和他的軍隊作戰;最後,兩獸被擒拿、“扔進燒着硫磺的火湖裏”,而其餘的人被殺;飛鳥“吃飽了他們的肉”(17-21)。

飛鳥吃他們的肉,在此被稱爲“神的大宴席”(17),意思是:神要嚴厲地審判這些“地上的人”,就是跟從獸的各種人(18-19)。這裏的典故是來自以西結書的預言,述及那些逼迫神的子民的列國如何被飛鳥吃掉(結三十九17-18)。這個喻意是要帶出審判的慘烈;因此,大宴席的可怕與上文的婚宴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參十九9)。

以西結先知在飛鳥吃肉的那預言中,一再地強調:當耶和華施行審判時,以色列和列國就都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三十九6-722-2328)。奇妙的是,本段所描述的白馬上的主,他身上所寫的名字竟然是“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的(12)。這是什麼意思呢?從以西結書的典故就可看到:耶穌的身份是地上的人不知道的,就正如昔日以色列和列國不知道耶和華的審判、不尊重他一樣。然而,到了審判的時候,他們就都知道了!因此,主再來的時候,“眾目都要看見他”(參一7);到時便確知他的“誠信”和“真實”,並且,“他審判和爭戰都憑着公義”(11;另參六10十三4)。

經文又用交叉的結構描述主的身分。以下,我們按句子的呼應去看12到16節:

12:他身上寫着一個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

13a:他穿着浸過血的衣服;

13b:他的名稱爲“神之道”。

14:眾天軍都騎着白馬,穿着又白又潔淨的細麻衣跟隨他。

15a: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用來擊打列國。

15b:他要用鐵杖管轄他們,並且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醡酒池。

16:在他衣服和大腿上寫着“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名號。

先看開頭、結尾。12節說:他的名字沒有人知道;其後16節就揭示他的名號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3節a說,他的衣服浸過血(參賽六十三1-3);到15節b就用比喻說:他要踹“神烈怒的醡酒池”(參十四14-20),表示他是審判的主。13節b,他名爲“神之道”;到15節a就用比喻說出:“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表示他是憑神的話語去審判的。

最後是中間的14節,也是這段的核心:“眾天軍都騎着白馬,穿着又白又潔淨的細麻衣跟隨他”。乍看之下,眾天軍是天使,但原文其實是“天上的軍隊”(參思高譯本)。在啟示錄中,跟隨主的人就是爲主爭戰的、天上的軍隊(參七4十四1);因此,這些騎白馬、穿白衣的人是指那些跟隨羔羊的聖徒(參十四4)。他們在主再來的時候得到公義的審判,得以伸冤,並跟隨着主成爲得勝的軍隊。在啟示錄中,“白衣”一直是主對聖徒的應許——證明他們的清白、聖潔,就如上文說過的:羔羊的新娘所穿的是“明亮潔白的細麻衣”(十九8)——都是潔白的!

思想:

如果我是爲主爭戰的、是天上的軍隊的一員,我在爭戰中擔當什麼角色?防守的角色:在逼迫中堅信主道,或在世俗中堅持聖潔的生活?又或者是進攻的角色:爲主作工、領人歸主(參林後十4-5)?

我認識主耶穌基督有多少?如果我不認識他,或還未相信他,我要等到什麼時候才願意相信他?請不要等到審判的大日到來,纔去認識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