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啟示錄二十11-15
11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天和地都從他面前逃避,再也找不到它們的位置了。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都展開了,並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進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5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就被扔進火湖裏。
看這世界!天天有人在行不義、傷害人,用黑暗的手段去取利。有人惡毒、詭詐、強暴、殺戮。如果我是有正義感的,見到那數不清的冤案,或者我是受屈的人、是罪惡的受害者,見到犯罪的人逍遙法外,而那些坐在高位的人並不秉行公義,反而弄權爲患;我豈不又氣憤、又傷痛:這世上還有公義的審判嗎?
今天的經文正是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有的。那“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是表示創造的主將會施行最後的審判(11a)。我們在啟示錄一直見到有“白色”:特別是白衣,現在是“白色大寶座”。這顏色除了代表神聖、聖潔,也描述沉冤得雪。至於“天和地都從他面前逃避”(11b),那是終末審判的先兆(參六14),也顯示審判的主的威嚴、震怒、大能。
經文強調所有的人都要面對神的判斷,就算死了也不能逃脫(12)。因此,“海”以及“死亡和陰間”都要交出其中的死人──也許海暗示死人中是有邪惡的,而死亡和陰間是指死了的人的所在(13)。
本段最重要的啟示莫過於那兩冊“案卷”,都在寶座前“展開”了,所有的人都站在寶座前,“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2)。這些案卷以喻意告訴我:人間的善與惡,神都記得;就算天地都把事情忘記了,神都仍然知道。他記得人所行的義、所犯的罪。這也提醒我,不要只看別人的過錯,因爲我自己的罪過也都記在神的案卷中了。如果神真的要追究我,恐怕我也像那些不義的人一樣,要遭受懲罰。
然而,兩案卷的其中之一是“生命冊”,這裏記載了從創世以來所有不拜那獸的人的名字(十三8、十七8),這些人就是跟隨了羔羊的,屬耶穌基督的名下。這生命冊標誌着神的救贖:羔羊耶穌已經爲這名冊上的人獻上了贖罪祭,使他們成爲天上的國度的子民。
我要爲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感謝神,這是渴望見到公義得伸張的人的盼望與安慰。我求神賜我忍耐,專心仰望、等候他最後的審判。
我更要爲自己的名字被寫在生命冊上而感謝神,因爲他雖然要審判人所作的一切,卻已差遣耶穌基督爲罪人死,爲我預備了赦罪的救恩。今天,我願意跟隨羔羊,並且深信在審判之日,站在白色大寶座前,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變成雪白”(賽一8)。
思想: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進火湖裏”(14)——學者提出幾個可能的解釋:
1.以後不再有“死亡和陰間”了(林前十五54-55、賽二十五8)
2.受審判的罪人就這樣帶進火湖裏了,那是“第二次的死”(14-15)
3.掌管“死亡和陰間”的魔鬼被扔進火湖裏去了(十四10-11、二十10)
試想,哪個解釋最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