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 參孫 ── 一位「勇者」的悲哀
黃天逸

經文:士師記十四1 - 9

1參孫下到亭拿,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2他上來告訴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現在請你們給我娶她爲妻。」3他父母對他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族所有的人中,難道沒有女子嗎?你何必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去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請你給我娶那女子,因爲我喜歡她。」4他的父母並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爲他在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5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他們到了亭拿的葡萄園。看哪,有一隻少壯獅子對着他吼叫。6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手無寸鐵撕裂獅子,如撕裂小山羊一樣。他做這事,並沒有告訴他的父母親。7參孫下去跟那女子說話,看着就喜歡她。8過了些日子,他回來要娶那女子,繞道去看獅子的殘骸,看哪,有一羣蜜蜂在獅子的屍體內,也有蜜在裏面。9他就取了蜜,放在手掌上,邊走邊吃。他到了父母那裏,給他們蜜,他們也吃了。但他沒有告訴他們,這蜜是從獅子的屍體內取來的。

參孫 ── 一位大能的勇士,事實上,正如昨天所講,他必須可以拯救以色列人。可是,進入第14章一開始就令我們吃驚:他初踏上舞臺,所表現的卻與他的背景完全兩碼子事。我們大概可以將第十四章這9節經文歸納爲三方面的問題:

參孫 ── 他作爲以色列民族的拯救者,竟然看上了非利士女子。並且第3節記載:「因爲我看中她。」(新譯本)考古學家發現,非利士文化其實充滿了性的誘惑,例如:在許多古代繪畫裏,可以見到很多表情誇張、袒胸露臂的女子。這裏,當參孫一句:「因爲我看中她」,叫我們明白到他對於這非利士女子的愛,極可能只是出於眼目和肉體的情慾。毋怪乎,他其實沒有將父母的提醒放在眼內。

參孫 ── 作爲一位終身的拿細耳人,第5節卻記載他與父母到葡萄園。難道參孫毫不知道作爲拿細耳人的禁戒嗎?當然不會!試問:以色列的宗教教會豈會如此不濟?

參孫 ── 他並不單單隻進入葡萄園,甚至聖經記載他在園內將一隻少壯獅子殺死。不過,問題是:第6節提示我們,參孫沒有將此事告訴父母。大概他知道自己已觸犯了觸碰屍體的禁戒呢!但更重要的是甚麼?第8節記載「過了些日子」,當他要去娶那女子時,在道旁見到一羣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他「就取了蜜,放在手掌上,邊走邊吃」(9)。

透過以上這三件事情,聖經作者要我們見到參孫實在野性難馴、不理身世,甚至沒有看重自己作爲以色列民族拯救者的身份。

「一位勇者的悲哀」── 參孫的行事爲人與他所蒙的恩完全不相稱!

思想:

參孫的失敗,源於他並沒有活出一個與自己身份相稱的生命!

他是大能的勇士、以色列的拯救者,然而,他的生命竟然可以如此「一塌糊塗」。聖經作者彷彿要我們看見:哪怕是上主所命定和揀選的人,生命竟可以如此,我們就要明白: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所要負上的責任有多麼重要啊!

參孫 ── 並不僅僅是一位勇士,更是一位終身的拿細耳人,這又有何重要?試想:每一次當以色列人向上主呼求的時候,上主爲他們預備士師;但每一次勝利過後,以色列人最終還是失敗。以色列人真正的問題是甚麼?屬靈生命的問題過於從外邦而來的欺壓。

參孫 ── 作爲一位終身的拿細耳人,正好就是要帶領以色列人重建與上主的關係。只是,他並沒有如此去行!

我們又如何?我們是否都爲自己的生命負責任?抑或,我們都像參孫 ── 並沒有活出上主子民的身份,更甚者,使其他人都如此輕忽與上主的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