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 只可嘆息,不可出聲
高銘謙

經文:結二十四15-24

15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16「人子,看哪,我要以災病奪取你眼中所喜愛的,你卻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淚,17只可嘆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裹上頭巾,腳上穿鞋,不可摀着鬍鬚,也不可喫一般人的食物。」18到了早晨我把這事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子就死了。次日早晨我就遵命而行。19百姓對我說:「你這樣做跟我們有甚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嗎?」20我對他們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1『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使我的聖所被褻瀆,就是你們憑勢力所誇耀、眼裏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22那時,你們要照我所做的去做。你們不可摀着鬍鬚,也不可喫一般人的食物。23你們頭要裹上頭巾,腳要穿上鞋;不可悲哀哭泣。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衰殘,相對嘆息。24以西結必這樣成爲你們的預兆;凡他所做的,你們也必照樣做。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以西結書二十四章屬於十二至二十四章這個大段落的最後一章。十二章1-16節記載了第一個「先知演出」,而二十四章15-27節記載了最後一個「先知演出」,作爲以西結書十二至二十四章的首尾呼應,而兩處的「先知演出」都涉及「預兆」(môfēt)一字(結十二611二十四2427),亦即是說,以西結藉着非語言性的身體動作來向以色列民發出象徵性的「預兆」,當人看見這「預兆」時,便知道某些事情必定於不久的將來要臨到,而這些事情就是從神而來的審判。二十四章16-27節可分爲兩段,第一段是16-24節,由21節「我要使我的聖所被褻瀆」的描述可見,這段應該指聖殿的被毀,而第二段是25-27節,由25節「除掉他們所倚靠的保障」的描述可見,這段應該是指耶路撒冷城的被毀,所以我們可以分兩天來默想這兩段,而今天集中默想二十四章16-24節

16節開始說明神要「奪取你眼中所喜愛的」,由18節我們知道這便是以西結的妻子,由於這是一個以「先知演出」的方式來說明的「預兆」,所以以西結妻子突然的死亡便是這演出中所要表達的信息所在,就是以色列民所喜愛的聖殿將會一夜之間被毀,猶如以西結的妻子一夜之間便死亡一樣。以賽亞書及耶利米哀歌都用「所喜愛的」來描述聖殿(賽六十四11哀一10),說明聖殿是以色列民所喜愛的東西,但這種喜愛並不代表他們喜愛及敬畏耶和華,而是指他們利用聖殿爲他們的罪行開脫,以宗教的外表來掩飾背後的惡行,所以他們特別喜愛這殿。然而,神要在一夜之間便毀壞這殿,就如以西結的妻子在一夜之間死亡一樣。

神吩咐以西結不可爲妻子死去而哭泣,「只可嘆息,不可出聲」(17節),這種不辦喪事的情況在其他人看來是很難理解的,所以便引起百姓對以西結的詢問(19節)。因着這個機會,以西結便再次說出神諭,指出聖殿是「你們憑勢力所誇耀、眼裏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21節),當中「憑勢力所誇耀」可翻譯爲「你們幫助的驕傲」,代表聖殿已成爲幫助他們行惡的驕傲所在。聖殿本身是爲要敬拜神而設,但卻被惡人成爲賊窩,甚至成爲幫助他們行惡的地方!而當這聖殿被毀時,百姓不會悲哀,「必因自己的罪孽衰殘,相對嘆息」,這種嘆息只是表面的情緒,未能完完全全反映內心的悲哀,嘆息是一種內外不一的無奈,與內心那種劇痛顯得南轅北轍。以西結沒有表達他對妻子死亡時的悲痛,就如以色列民被擄時無法表達他們內心那種不能言說的痛苦一樣,只能嘆息下去。

思想:

我們會否沉醉在犯罪之樂,以此成爲「所喜愛的」及「憑勢力所誇耀的」,我們會否利用神的聖所成爲滿足自己罪行的賊窩?那麼被擄的嘆息如何成爲我們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