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 熔化其中的污穢
高銘謙

經文:結二十四9-14

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必親自加大柴堆。10你要添上木柴,使火着旺,將肉煮爛,加上香料,烤焦骨頭;11你要把空鍋放在炭火上,將鍋燒熱,把銅燒紅,鎔化其中的污穢,除淨其上的鏽。12然而這一切勞碌無效,它厚厚的鏽,即使用火也除不掉。13雖然我想潔淨你污穢的淫行,你卻不潔淨,你的污穢再也不能潔淨,直等我止息了向你發的憤怒。14我─耶和華說了這話,時候到了,就必成就;必不退縮,不顧惜,也不憐憫。人必照你的所作所爲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一段經文爲「把鍋放在火上」的比喻進行解釋,當中涉及耶和華的作爲(9-10節),以及耶和華背後的動機(11-12節),最後是神工作後的結果(13-14節)。

經文以「禍哉!這流人血的城」作開始,並加增了「我必親自加大柴堆」的元素(9節),這元素成爲一個重點,說明神加大柴堆的目的就是「使火着旺」(10節),象徵神要重重地把刑罰加在耶路撒冷城之上,就好像把鍋放在旺火上一樣,直到「將肉煮爛」及「烤焦骨頭」,代表這火旺到把所有在鍋中的東西都燒燬的一個地步,象徵神對城內的審判已到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地步。然而,神的審判並不是爲審判而審判,神的目的並不是要弄死人,而是要「將鍋燒熱,把銅燒紅,熔化其中的污穢」(11節),爲的目的就是「除淨其上的鏽」(11節)。原來,神的審判是爲了除罪,所以便利用這比喻來說明神刑罰的目的就是要人悔改,要人在極度困難及苦難中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爲,並在危險中可以悔改,就好像這旺火熔化鍋中的鏽,把這些鏽都分別出來一樣。

然而,12節卻指出神加大柴堆的勞碌完全無效,因爲這鍋(耶路撒冷城)上的鏽(罪惡)是「厚厚的」,用任何火都不能除去,所以13節便清楚說明本來神的動機是潔淨與除罪,但可惜由於罪惡實在太多太厚,無法清除鍋中的鏽,所以只好把整個鍋都毀滅,因爲這鍋再沒有任何煮肉的用途。這比喻說明耶路撒冷的罪惡已到達一個無法改變及挽回的地步,其中的人也沒有任何悔改的動機與可能,所以神只能以三個「不」來回應:「不退縮、不顧惜,也不憐憫」,這三個「不」說明神再沒有任何恩典與容忍,這並不是說神沒有恩典,而是說耶路撒冷城的人已濫用神的恩典很久,最終神要向這城發烈怒。

思想:

我們會否常常濫用神的恩典與憐憫?有沒有一些厚厚的罪惡需要悔改?神延後審判,並不是因爲祂不公義,而是期望我們早日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