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把鍋放在火上
高銘謙

經文:結二十四1-8

1第九年十月初十,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人子啊,你要記錄這一天的名稱,這特別的一天,巴比倫王圍困耶路撒冷,就在這特別的一天。3你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把鍋放在火上,放好了,倒水在其中;4要將肉塊,一切肥美的肉塊,腿和肩都放在鍋裏,要裝滿上等的骨頭;5要取羊羣中最好的,把柴堆在下面,把它煮開,骨頭煮在其中。6「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長鏽的鍋。它的鏽未曾除掉,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不必抽籤。7這城所流的血還在城中,血倒在光滑的盤石上,沒有倒在地上,用土掩蓋;8是我使這城所流的血倒在光滑的盤石上,不得掩蓋,爲要惹動憤怒,施行報應。

二十四章1-14節屬於一個單元,我們可以把它分爲兩段,第一段是1-8節,第二段是9-14節,兩段經文都有「禍哉!這流人血的城」(69節)作爲清楚的指向,我們分別用兩天來默想。

經文以「第九年十月初十」作開始,這是指以西結被擄巴比倫的第九年領受這個有關耶路撒冷被毀的神諭,而以西結書三十三章21-22節卻說明耶路撒冷城已被巴比倫攻破,這是發生在「我們被擄後第十二年的十月初五」(結三十三21)。因此,本章的神諭所預言的毀滅將於三年後發生,證明耶和華真的藉以西結說明這個神諭,耶和華所預言的事必會成真。另外,這個神諭是一個「比喻」(māšāl)(3節),這字可解作箴言或謎語(箴一1傳十二9),是一種教導性的智慧之語,是當時流行的俗語,也同時是來自先知性的代言(民二十三718),以西結說明這是「比喻」(māšāl),就是要當時快要被擄的以色列民可以由這神諭中得着拯救及悔改的智慧。

二十四章3-5節記載了當時的俗語,利用當時日常家中在鍋上煮食作爲比喻,描述煮食的步驟,包括把鍋放在火上(3節),將肉放在裏頭(4節),把柴堆在下面(5節),這些熟悉的煮食步驟成爲一個向以色列民作教導的比喻。6節開始說明比喻的意思,以「流人血的城」來稱呼耶路撒冷,並指出它就是「長鏽的鍋」,而由於「長鏽的鍋」對應「流人血的城」,所以我們可以把「鍋」對應「城」,而「長鏽的」對應「流人血的」,代表鍋中的鏽象徵城內的罪惡,而其中的肉比喻作耶路撒冷城內的人民,他們不再是蒙神愛的選民,而是那些被鏽玷污的肉(被罪惡所玷污的子民),沒有任何喫用的價值,只能取出來(象徵被擄)。7-8節說明這些流出的血沒有用土掩蓋,這是不適當的行爲,當有人要宰殺野獸時,它們的血一定要用土掩蓋(利十七13),象徵把這牲畜的生命(血象徵生命)歸給神,也免得有人經過時以爲這地上的血顯示有殺人的情況。由此推論,我們知道「沒有倒在地上,用土掩蓋」(7節)的描述就是一種殺人或流人血的描述,一來殺人是十誡所禁止的,二來做這事的人沒有尊重耶和華爲其生命的主宰。因此,耶和華必會把鍋(耶路撒冷城)放在火上(神的審判),神必會施行報應。

思想:

當我們進行日常的煮食時想起這經文,便要成爲自己的警惕。神的信息不一定要多麼神奇,祂反而利用平常的生活元素說明祂的心意。你的生命是否已「長鏽」?如何決心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