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 分離
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3:19

19 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爲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

約翰福音作者在第19節詳細講解「分離」的原因。與中文和修本不同,第19節的原文起初是這樣的:

αὕτη δέ ἐστιν ἡ κρίσις 這就是分離:

約翰福音作者立即解釋「分離」的原因。「光來到世界,但人喜歡卻黑暗多於光。」人喜歡黑暗,似乎是一種自然的本性。這句話聽起來似乎有點不自然。「人喜歡黑暗?怎麼可能?」在現代社會,黑暗似乎是某種意義的符號與象徵。黑暗有它的顏色、文化、羣組,黑社會、妓女、毒品等。我們作爲世上的人,本來從小就好像懂得學習分辨「黑暗」與「光明」似的。我們有自己定義的「光明」文化、傳統與標準。

不過,這些都是幻象。世界喜歡黑暗,不只是某些人的取向,也不只是談及世上某一種文化,它指世上的一切——所有人。「光明來到世間」告訴我們:光明原不在這個世界。它是一種完完全全陌生的外在力量。唯有「光明來到世間」,黑暗與光明才正正式式形成一種對比與差距。世人看見基督的真光,方知道自己一直活在黑暗中。他們喜歡黑暗,已經去到一個自然的地方,在黑暗的基礎上,他們建造自己的光明,然後在這「人造光明」與「黑暗」中作自義的區分。誰知,他們徹徹底底地活在黑暗中——他們喜歡黑暗,不愛光明。

正如登山寶訓,耶穌基督說道:「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

世界與上帝的分離,不是他們不喜愛「光」,而是他們以爲自己已經是「光」——這「人造的光」,正是黑暗,正是與上帝分離的起點。

默想:

省察自己的黑暗,或許是容易的。然而,在「人造光明」中省察自己的黑暗,想從這些不是光的光明中區分出來,卻是非常困難。唯一的方法是:基督的真光照耀我們。唯有祂的真光來到,我們的「光明」被摧毀,我們才真正被照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