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不能袖手旁觀
麥耀光

箴言廿四10-12

10在患難時你若灰心,你的力量就微小。

11人被拉到死亡,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

12你若說:「看哪,這事我們不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保護你性命的豈不知道嗎?他豈不按各人所做的報應各人嗎?

有學者指出這一則格言不容易解讀。在沒有背景或提供事情的原委之下,若遇到有「人被拉到死亡」及有「人將被殺」時,智者卻告誡讀者不可袖手旁觀、見死不救,倒要去「解救」及「攔阻」。另外,既然「這事(在)我們不知情」下發生,仍會受到「報應」嗎?智者這次是否強人所難呢?其實,這一則的格言的安排是很特別的。首先智者要讀者反思自己的力量,接着就提出兩個見義勇爲的狀況,最後提出三個問題來回應那些袖手旁觀的人。

智者一開始在第10節就用「你」直接指向讀者來提醒他們,一生中難免會有「患難」的日子。若遇到困難就灰心,未能發揮正能量來面對,就被難關打倒了。學者指出,這句話用了文字遊戲,那是「雙關語」(pun)的方式,就是「患難」(צָרָה,音譯:tsarah)與「微小」(צַר,音譯:tsar)。原來經歷患難,是可以產生一連串的正面果效的,如羅五3-5所說:「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爲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落空」。

接着,智者舉出兩個狀況是讀者需要回應的。當「人被拉到死亡」及「人將被殺」時,讀者應如何面對呢?經文清楚指出讀者是要伸出援手。但是,若那些人是行惡之人,如昨天格言中的陰謀家,他們被判死罪,是罪有應得的,難道仍要救嗎?這樣,公理何在呢?其實智者在廿八17已指出:「揹負流人血之罪的,必逃跑直到地府;願無人幫助他!」因此,學者們相信,第11節指出當有人在不公義中或遇到不合理的對待時,我們不可袖手旁觀、置身事外。例如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保護剛出生的男嬰 (出一15-17),或好撒馬利亞人如何憐憫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 (路十25-37),說明人皆有惻隱之心,在看見別人有需要時,會拔刀相助、挺身相助。

在12節,當讀者說:「這事我們不知道」時,智者卻反問了三個問題,讀者或許不明白那三個問題的用意和意思。其實在這三個反問中,智者指出神是全知的,祂知道人心;祂也是全能的,可以保護人;並且祂是公義的,會給人報應。首先,第一個問題說明「耶和華衡量人心」(廿一2),祂知道讀者是否在說謊,人無法欺騙神,神不會接納人抵賴不知情的藉口。換言之,神指出他們是在說謊。第二個的反問指出神會保護人的性命。可是,讀者卻不一定相信神的保護,因此不敢幫助遇難的人。就算讀者如第10節所說的自覺力量小,仍可以尋求幫助或保護的,就如詩人所說:「保護你的是耶和華…耶和華要保護你…祂要保護你的性命…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詩一二一5-8)。第三、神會「照着各人所做的報應他」(詩六十二12;另參伯卅四11太十六27羅二6),這讓讀者知道神是會追討那流人血之人的。

反思:

1) 面對不公義的事情,反思你是否有道德責任、勇氣和行動?

2) 昔日約拿單曾向他父親掃羅爲大衛說好話 (撒上十九4),那麼,今天你願意爲有需要的人講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