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 做事的後果
麥耀光

箴言廿四15-16

15你這惡人,不可埋伏攻擊義人的家,也不可毀壞他安居之所。

16因爲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

這個月最後的四則格言都是涉及惡人、壞人和無常人,以及道出他們的後果。在這一則格言,智者將義人和惡人的遭遇及最終結局作出對比。智者在第15節警誡惡人不要陷害義人。這些惡人埋伏在暗處,看準機會就攻擊義人。義人的家及家居都遭到擄掠。換言之,義人在三方面受到傷害及損失,包括身體、房子和財物。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義人是否也應該有一個心理準備,就是不能預測橫禍會在甚麼時候臨到?遇到打擊後,義人仍有生命力再次站起來嗎?智者指出,義人縱使「七次跌倒,仍必興起」。學者認爲「七次」不是按字面的意思來解讀。或許約伯體會到:「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伯五19)。換言之,七次可以是指一次又一次、多次的遭害。七次有完整的意思,這裏指出義人雖然身體受損,甚或心靈跌倒,但是他們是可以重新再起來的。保羅見證說:因爲有「寶貝放在瓦器裏」,雖然被「擊倒在地,卻不致滅亡」(林後四7、9)。這裏將義人的生命力清楚描繪出來。

智者警告惡人不要做惡事,因爲神會「按各人所做的報應各人」(12節,前一則格言)。智者在第16節作出義人和惡人的比較,雖然義人和惡人同樣經歷「跌倒」,但是結果是不一樣的。在災禍之後,義人可以再起來;可是惡人的終局是慘烈的。智者指出:「惡人卻跌倒於災禍中,就不能再起」(呂振中;“the wicked stumble when calamity strikes,” NIV)。惡人將會慘遭災禍而被擊倒,結果是不能再起。在以斯帖記記載了惡人哈曼處心積慮要陷害末底改和猶太人,最終「哈曼被掛在他爲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斯七10),這就如智者曾指出:「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箴十一5;另參十四32)。

相信讀者留意到,第15節可算是這三十則格言中最特別的一句,因爲智者直接向惡人講話:「你這惡人!」(和修本) 或「惡人哪!」(新譯本)。在箴言中,智者稱讀者爲「我兒」或直接稱呼「你」,對象都不是惡人,爲何這一則卻向他們說話呢?智者不是也曾指出責備惡人之後,是有沉重後果的嗎?(「糾正傲慢人的,必招羞辱,責備惡人的,必被侮辱。不要責備傲慢人,免得他恨你」,九7-8)。這樣,智者不是自相矛盾嗎?或許智者仍抱有一絲希望,藉着「責打傲慢人,能使無知的人變精明;責備聰明人,他就明白知識」(十九25)。正如保羅一方面指正反對的人,同時認爲「也許神會給他們悔改的心能明白真理」(提後二25)。

反思:

1) 「義人七次跌倒」給你甚麼提醒?你如何學習居安思危呢?

2) 倘若你落在人生的難關中,求聖靈讓你的視野超越眼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