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 過猶不及
何啟明

經文:傳7:15-22

15在虛度的日子裏,我見過各樣的事情,義人在他的義中滅亡,惡人在他的惡中倒享長壽。16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17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未到期而死呢?18你持守這個,那個也不要鬆手纔好。敬畏上帝的人,這一切都能兼得。19智慧使擁有智慧的人比城中十個官長更有能力。20其實世上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21人所說的話,你不要都放在心上,免得聽見你的僕人詛咒你。22因為你心裏知道,自己也曾屢次詛咒別人。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中國人的傳統智慧。舊約的律法書、先知書及智慧文學都有因果報應的論述;舊約傳統指出遵守上帝誡命的人在地上得以長久(參出二十12申四40五33),行義和謹守上帝命令的人,在世日子長久及得平安(參申二十五15箴三1-2十27)。

可是,傳道者在這普遍性的原則下,卻看見一些例外的事實;他所度過的日子裏,發生了一些荒謬和不可理喻的事,那就是義人早逝,而惡人卻長壽沒事。「有義人在行義,反而早死;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15b節《呂振中譯本》)。這些殊例與個案屢見不鮮。試想舊約的亞伯,無辜被殺早逝,而殺弟的該隱卻結婚、生子,壽終正寢;拿伯遵守律法不賣祖田,卻被邪惡的亞哈害死(參王上二十一1-14);還有新約的司提反,忠心見證基督反被石頭打死等(參徒七59)。好人遇難及遭遇無妄之災,加害者反而僥生還,甚至逃之夭夭的事實在比比皆是,我也認識兩個信徒家庭被醉駕人士釀成車禍而猝然離世,留下妻兒面對失去丈夫父親的淒涼日子。荒謬的是那加害者卻安然無事、刑期短少,甚至也有逃過刑責的!

傳道者提醒我們,與上帝話語大相徑庭的例外荒謬事件是實在存在的。「過分」(harbē)(16a、17a節)是「很多」或「非常多」的意思,傳道者從觀察中提出中肯的勸勉:不要行義多多,也不要行惡多多(參16-17節)。傳道者並非叫我們不要行義,而是行義要無過、無不及,恰到好處便可。

「世上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20節),既是如此,要知道自己充其量也不過是一個行善的罪人而已,有時也會冒失說了別人的壞話、講了輕蔑埋怨的話,也會受不了別人的閒語閒言而裹足不前(參21-22節)。因此,行善也要考慮自身限制和別人的感受,更要留意所用的方法,會否使受益者尷尬難受。因此,做正確的事,也要考慮用正確的方法及在正確的時間去做,否則可能行善變成好心做壞事,弄巧成拙、誤事誤人。「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16節)就以目擊車禍為例,最適宜是報警,待專業醫療人員到現場處理。不可因自己擁有醫療知識,就急促擅自移動傷者及幫傷者包紮,否則不單加重傷者危險,更可能會招禍上身,承受刑責!

此外,也不要多行不義(參17a節)。誠然,傳道者並非鼓勵我們只要適可而止,行些「小惡」也無傷大雅,其實,傳道者是從現實情況切入而提建議。人既有罪,也不完美,根本不可能完全不行惡,也不會絕對不做愚昧的事,因此,只好勸人不要做得太過分,免得身陷囹圄、無法自拔,免得「時候未到便死」(17b節《新譯本》)。

「你持守這個,那個也不要鬆手纔好」(18a節)。傳道者持守不要「行義過分」和「行惡過分」的勸告,要在兩者之間找出一條平衡之路去實踐。怎樣可以「避免這兩個極端」(18b節《新譯本》)及「兩者兼顧並重」(《思高譯本》)呢?祕訣就是作一個敬畏上帝的人(18b節),用上帝全面的真理作為行事為人的標準和準則,以向上帝負責的心態及謹慎戰兢地與人交往,過一個「過猶不及、適可而止」的人生。

思想:

中庸之道、適可而止及恰到好處確實有箇中的道理。這其實與現代心理學提倡的立下界線(boundary)相仿。另一方面,也要留意「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的提醒。你會怎樣協調及實踐這些勸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