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 審問
梁國強

經文:約十八28-29

人物:彼拉多

28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那時是清早。他們自己卻不進總督府,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喫逾越節的宴席。29於是彼拉多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門徒為何在二十章表達「懼怕」?同樣,抹大拉的馬利亞也表達過很「懼怕」,原因是他們相信的耶穌真的被捉拿和要被審問了。

十九章記載了耶穌被捉拿、審問,最後被釘上十字架。

這裏有一個重要的間場人物出現,他叫做彼拉多,他是羅馬政府委任管治猶大地的總督(和合本譯作巡撫)。

按一些歷史記載,彼拉多隻會在猶太教重要節期才帶同軍隊在耶路撒冷駐守和住宿,表面上是作節期保安功能,實際上則是防範有人在節期裏滋事。亦是此故,聖經描述祭司長和長老通宵審問完耶穌,星期五便將耶穌帶去總督府,把握時機藉着羅馬官員用政治手段殺害耶穌(太二十七1-2)。

但猶太領袖來到總督府前,卻沒有進去,原因是他們「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約十八28)他們怕染了污穢的原因是擔心進入外邦人的住處,在宗教上便為不潔。

在十八29裏得知,猶太人清早爲了宗教的規矩不進入「衙門」(現代的用語就是總督府內),那時天還早,大約是清晨三時至六時(羅馬人稱半夜以後那兩更的時辰為雞叫時份,大約是半夜到凌晨三時,清晨時份則為三時至六時)。

清晨時份也是羅馬長官的辦公時間,也就是總督彼拉多出勤秉政的時候了。猶太人因為潔淨的規矩沒有進入總督府內,那麼作為經驗豐富也滿肚密圈的彼拉多就不介意出來做一場戲,並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為何彼拉多會紆尊降貴地「出來」?如前述,他的工作主要是防範有人在節期裏滋事,而這時正是《約翰福音》記載的逾越節近了。

耶路撒冷當時滿了猶太人,故彼拉多也要投鼠忌器,這做法不一定要奉承猶太人,但爲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煩,只「出一出來」也是無傷大雅吧!

之後,一場山雨欲來的審訊將會展開。

思想:

主耶穌作為無罪的人,卻要經過連續幾天的審判,就是爲了我們這些應該「受審判」的人。你有沒有被人無理「審判」過的經驗?設若你明明無做過錯事,但被班主任查問過?又可能在街上被警察勒令出示身份證並搜查袋子,但明明身上也沒有違禁品,你記得當時的心情如何嗎?

彼拉多作為羅馬委派來的總督,理應是要秉公行事,但整個審訊過程都是對耶穌不利的。我們一直都被教導要有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司法程序,也不能枉判無辜的人,你怎樣看這場審訊?又若你身處於一個不公的世界,你會怎樣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