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受難
梁國強

經文:約十九1-7

人物:耶穌

1於是,彼拉多命令把耶穌帶去鞭打了。2士兵用荊棘編了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3又走到他面前,說:「萬歲,猶太人的王!」他們就打他耳光。4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看,我帶他出來見你們,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5耶穌出來,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看哪,這個人!」6祭司長和聖殿警衛看見他,就喊着說:「釘十字架!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7猶太人回答他:「我們有律法,按照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自以為是上帝的兒子。」

今天是受難節,我們一同思考耶穌在復活前受難的日子。

約十八12透露有一隊兵來捉拿耶穌,前己敘述過,這隊兵是羅馬的兵,在軍事編制上是大約600人,但也可以指一隊小隊,大約200人。但無論是前者或後者的人數,耶穌當時都被很多兵丁圍着,可見形勢嚴峻,及至十九章,我們看到耶穌被兵丁凌辱。

約翰的記載和其他福音書不同,凌辱事件是記載在彼拉多判刑之前(十九1-3),而《馬太福音》則記載兵丁是在整個審訊完結後才戲弄耶穌的,為何如此?因為約翰寫書時,很多時會爲着他的寫作目的,而將場景自行調配的。例如他在第二章便描述潔淨聖殿事件,《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則是在較後的篇幅才討論潔淨聖殿的問題。

但亦有釋經學者指出,耶穌可能是有兩次潔淨聖殿。同樣,也有認為耶穌是被兩次凌辱,若是這樣,這時的祂身心已飽受煎熬!

兵丁不單狠狠鞭打耶穌(有歷史學家已解說當時用的鞭子的頂端是有鉤的),折磨祂的肉體,更模仿羅馬人朝拜君王的儀式來戲弄祂,他們脫去耶穌的衣服,給祂穿上硃紅色(應是指紫色)的外袍(紫色是古代君王所穿的名貴衣服的顏色);戴上荊棘的冠冕,把一根葦子(蘆葦,指一條長杆子,代表君王的權仗)放在祂右手裏,然後用葦子打祂的頭,吐唾沫在祂的臉上,用手掌打祂耳光。這代表祂身體被殘害之餘,身心靈都備受侮辱。

士兵凌辱完耶穌一段時間後,就脫下耶穌的外袍,給他穿回自己的衣服,帶去釘十字架。(要明白,當時耶穌身上面已有很多鞭傷,這時兵丁卻脫下「紫色的袍」,再穿回原有的衣服,可以想象耶穌身上的傷疤是還未結痂的,而傷口再受到接觸,必定是萬分劇痛,身體上承受着很大的折騰)。

羅馬人往往要釘十字架的囚犯自己揹着刑具趕赴刑場,然後遊街示衆。縱然耶穌只是揹着橫樑(直的一條木柱在刑場裏),但對於身體虛弱的他,一條小木頭也是嫌多,何況這條橫樑必有一個人的高度,也沒可能給打磨拋光而不帶木刺,於是身體又再被木刺刺透了。

若我們宏觀看其他福音書,耶穌是由昨晚開始直到今早通宵未睡過,他不是受猶大公會審訊,便受彼拉多審問,加上不停被兵丁凌辱,此時的祂已經油盡燈枯,奄奄一息了。

思想:

請留心,耶穌是明知要受這麼大的痛苦,但仍然要上十字架的。若你有過做手術的經驗,都必會叫弟兄姊妹為你代禱,因為很害怕痛苦。所以做手術之前會不停交託給主,手術後,麻醉藥過後,同樣很怕痛苦,於是又會大力祈禱,求苦痛挪開,又或能讓自己承受得到。所以我們應該更深切體會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誠摯祈求了。

在客西馬尼園裏,耶穌帶着彼得、雅各和約翰去祈禱,並對他們說:「我心裏非常憂傷,幾乎要死;你們留在這裏,要警醒。」(太二十六34)。但及後我們知道門徒真的睡着了。那麼,我們可以為主警醒片時嗎?

我們一同默想耶穌受難的過程,然後思想你將來的信仰路可以如何走下去,準備怎樣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