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東門
1他又領我回到聖所朝東的外門,這門關閉著。
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打開;任何人也不得從那裡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已經從那裡進入,所以這門必須關閉。
3只有君王可以坐在裡面,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須從門廊進入,也必須從原路出來。”
外族人不准進殿
4他又領我經過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臉伏在地。
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所告訴你耶和華殿的一切規條和法則,你都要留心,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聖殿的入口和聖所的所有出口。
6你要對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家啊!你們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該夠了吧!
7你們除了行這一切可憎的事之外,還在你們把脂肪和血獻給我作食物的時候,把身心都未受割禮的外族人帶進我的聖所,玷污了我的殿,違背了我的約。
8你們自己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委派別人在我的聖所裡代你們看守。’”
利未人的職責
9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人中一切身心都未受割禮的外族人,都不可進入我的聖所。
10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走迷了路。他們離開我去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1他們要在我的聖所作僕役,看管殿門,在聖殿中供職;他們要為人民宰殺燔祭牲和其他祭牲,又要站在人民面前侍候他們。
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他們的偶像前侍候這人民,成了陷以色列家在罪孽中的絆腳石。因此,我向他們舉手起誓,他們必要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13他們不可親近我,作我的祭司,也不可親近我的一切聖物,或至聖之物。他們必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他們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14然而我要委派他們看守聖殿,辦理聖殿的一切事務,作一切當作的工。
祭司當守的條例
15“以色列人走迷了路,離開我的時候,有祭司利未人,就是撒督的子孫,仍然看守我的聖所;只有他們可以親近我,事奉我,侍立在我面前,把脂肪和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16他們可以進入我的聖所,可以走近我的桌前來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職責。
17每逢他們進入內院的門,必須穿上細麻衣;每逢他們在內院的門和聖殿裡供職,他們不可穿上羊毛的衣服。
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的頭巾,腰間要穿細麻布的褲子;不可穿上使身體容易出汗的衣服。
19每逢他們出到外院民眾那裡,就要把供職的衣服脫下,存放在聖殿的房子裡,然後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自己的聖衣使人民成聖。
20他們不可剃頭,也不可留長頭髮,只可剪短頭髮。
21所有祭司進入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
22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留下的寡婦。
23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分別聖俗,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24他們要在爭訟的事上作判斷,要按著我的典章判斷。他們要在我所有的節期裡謹守我的律法和條例,守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25他們不可接近死人,玷污自己,但如果死人是他們的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或是未嫁的姊妹,他們就可以玷污自己。
26祭司潔淨以後,還要再等七天。
27他進入內院,到聖所去,在聖所供職的時候,他要獻上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耶和華是祭司的產業
《聖經新譯本》版權聲明
《聖經新譯本》©1976, 1992, 1999, 2001, 2005, 2010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
使用者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書寫、印刷、錄音、視像或電子媒體等)引用《聖經新譯本》經文,必須註明出處,或於作銷售用途的聖經參考書、註釋書刊引用《聖經新譯本》,須先得環球聖經公會書面許可。有關申請須以電郵(legal@wwbible.org)、傳真(852-2356-7234)或信函(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雙喜街九號匯達商業中心22樓)方式寫給環球聖經公會版權部負責人收。
環球聖經公會已授權本應用程序使用“聖經新譯本”,版權所有,請勿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