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路加福音6: 27-30
27 「可是我告诉你们这些听的人,要爱你们的仇敌!要善待恨你们的人! 28 要祝福诅咒你们的人!要为凌辱你们的人祷告!29 有人打你的脸,连另一边也由他打。有人拿你的外衣,连内衣也由他拿去。 30 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拿走你的东西,不要讨回来。
随着四个爱敌人的命令,主举出四个具体的例子,怎样回应我们的敌人,或者那些不善待我们的人。第一个例子是当有人打你的脸,连另一边也由他打。这句话相信是全世界最熟悉的其中一句圣经金句,但是却被错误地理解。上下文告诉我们这种侮辱的行为应该是在一个宗教的场景,是因为主的缘故受侮辱,按着犹太人传统,是用手背来打脸,是侮辱性的,连带可能被赶出会堂,这是为什么马太福音的记载是说右脸被打。这种侮辱的行径是滥用权力去伤害别人。在主耶稣爱敌人的教导中,爱是带着被冒犯和滥用的情况,意思是说当我们被侮辱的时候,不只是我们不去报复,甚至还冒着被多次冒犯和伤害的险,用爱和宽恕面对我们的仇敌。
这是否一个太软弱的行径?难道圣经没有支持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这种爱的吩咐是针对个人层面,群体或国家层面是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安全。另外,这种行径是想突出爱是包括放下自己的权利;爱是冒险的,就是被多次拒绝和伤害的风险。这岂不是主耶稣所做的吗?他降下凡尘,放下了他尊贵的权利成为一个普通人,并且多次被他同族和最亲近的人所伤害和侮辱,甚至最终被他正要拯救的犹太信众所杀害!
第二个例子的背景可能是一个在荒野被打劫的情况,有点像好撒玛利亚人的背景。让劫匪拿走他的外衣算是一个慷慨的行动,但是更慷慨的就是愿意将他其他的物件,就是内衣,都让对方拿走。这种反应比对方更慷慨,不单不作武力的反抗,更是用温柔和友善回应对方的攻击,可能的反应就是劫匪的情何以堪,但也可以是为了自己再次被欺负和被抢夺作预备。第三第四个例子都是这种慷慨的爱,不在乎对方有多恶意或真正有需要。当然,真正实践的时候要配合圣经其他的教导,包括要有智慧,亦不排除我们可以有保护自己的权利。但这四个例子强调的爱就是以善胜恶,就是突出了:付出爱是会受到进一步伤害甚至这爱会被滥用的。这种超然主动付出的爱正是上帝对我们所做的,亦是跟随耶稣的门徒效法主的一个终极考验。
思考/反省和默想/祷告:(按感动选择全部或其中一部份)
你什么时候经历过这一种溺爱:对方明知我们并非怀有善意,仍然愿意相信和慷慨的付出?相信这种爱可以在人世间的父母与子女、甚至不少夫妇关系中出现,而付出这爱的人是会受伤的。无论你是付出一方或是接受一方,停留在这个爱的片段中,看看神有什么话要跟你讲?
爱是主动的慷慨,是冒险被再次的伤害,是不寻求报复,反而以善胜恶,不是咒骂,而是带出祝福。感恩我们的天父是如此爱你和我,重温你如何被神所爱的片段,并且献上赞美。
重温这四个例子,有没有与你最近一些人际的冲突或受压有相似的情况?我们不用按字面的实践四个例子的细节,但需要活出这四个例子背后的爱,求主给你力量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