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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誰是最終的倚靠? - 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10月18日 誰是最終的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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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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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書亞記十三1-7

1約書亞年紀老邁,耶和華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還有極多剩下的未得之地。2這是剩下的地:非利士人的全境和一切屬於基述人的,3是從埃及東邊的西曷河往北,直到以革倫的邊界,算是屬迦南人的地,那裏有非利士人五個領袖統治迦薩人、亞實突人、亞實基倫人、迦特人、以革倫人;還有屬於亞衛人的,4在南邊;還有迦南人的全地,以及西頓人的米亞拉到亞弗,直到亞摩利人的邊界;5還有迦巴勒人的地,以及向日出方向的黎巴嫩全地,從黑門山下的巴力‧迦得,直到哈馬口;6從黎巴嫩直到米斯利弗‧瑪音,一切山區的居民,就是所有的西頓人,我必在以色列人面前趕走他們。你只管照我所吩咐的,抽籤將這地分給以色列人為業。7現在你要把這地分給九個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為業。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戰爭大致已經結束,餘下是約書亞分地給十二支派的記錄。第十三至二十一章絕大部份是記載邊界和城邑的名稱,現今的讀者對於昔日的地域城邑陌生,多半感到繁瑣,難以理解,甚至還有點無聊,常常快快帶過便是了。可是,這些看似繁瑣的記錄卻是必要的,因為它提供了耶和華兌現祂對以色列人的應許的證據。正如約書亞宣稱耶和華的應許一句也不落空,都一一應驗了!(二十一45二十三14)。

有學者指出約書亞記可分為四個主要段落,每個段落都有一個鑰字貫串其中,顯示出這個段落的主題。第一段落:一章1節至五章12節,鑰字是「過」(ʿbr; to cross);第二段落:五章13節至十二章24節,鑰字是「得」〔地〕(lqḥ; to take);第三個段落:十三章1節至二十一章45節,鑰字是「分」〔地〕(ḥēleq; divide);第四個段落:二十二章1節至二十四33,鑰字是「事奉」(ʿbd; to serve)。約書亞將迦南地分給以色列各支派成了十三至二十一章的主軸。以色列人並非藉着爭戰或用商業交易得到迦南地,這完全是神賜予給他們的。耶和華上帝纔是那地的主人,以色列人只是託管者,必須好好管理所分得的土地。

此時,「約書亞年紀老邁,耶和華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還有極多剩下的未得之地…』」(1節)。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攻陷迦南地的中部,擊敗了南、北聯軍,強大的敵人已被摧毀,但他們並未完全佔領所有區域,各地還殘留着許多地方勢力。顯然在奪得土地和佔地為業之間,還有極大的距離。以色列人甚至有些地方還未觸及,如西邊沿岸的非利士人(2-3節);有些地方更要重新奪取,如希伯侖曾被奪取(十36-37),其後因敵人捲土重來,要再次取回(十四10-15)。約書亞年事已高,仍有許多未竟之功,他要將土地分給各支派為業,再由他們負起完全佔據的責任了。

當各支派都被分派土地為業,經文特別提及利未支派卻沒有土地分配給他們,原因是「他們的產業是獻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火祭」(14a節)和「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他們的產業」(33b節)。約書亞記還有兩處提及利未人沒有得地為業的(十四3-4十八7);利未支派可以有城鎮,但只是作「居住之用」,他們也可擁有「城鎮的郊野」(十四4),但不是作為人居住或農務之用,而是作為畜牧和安置財物之用。為何會是這樣呢?

此處提到利未人的產業就是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火祭」(ʾišše) 是指經火燒而獻上的祭,但也未必都與燒在壇上的祭物有關。故此,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乃泛指百姓在聖所獻上給耶和華的禮物,成了利未人所得的分。此外,經文指出耶和華是利未人的產業,意思是耶和華把以色列人獻上的十分一,賜給利未人來回報他們在會幕中專心的服侍(民十八2124)。簡言之,利未人所得的是從百姓獻上給耶和華的禮物中獲取;他們是依賴神藉着百姓供應他們的需要,耶和華是他們最終的倚靠。

思想:

神賜予土地給各支派為禮物,他們要努力耕耘,並將部份成果獻給神為禮物。神沒有分配土地給利未人,他們要專心在會幕中服侍神,仰望神透過各支派奉獻的禮物來養活。這對信徒和傳道牧者有何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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