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誤陷於罪獻贖罪祭
大祭司誤犯獻贖罪祭
3若受膏之祭司犯罪、使民亦陷於罪、則當因所犯之罪、以無疵之牡犢、獻於主為贖罪祭、
4牽犢至會幕門於主前、按手於其首、宰之於主前、
5受膏之祭司取犢血奉入會幕、
6祭司以指蘸血、灑於主前凡七次、即聖所之幔前、
7又取血塗於會幕內主前香臺之角、犢之餘血傾於會幕門前祭臺之基、
8此為贖罪祭之犢、當盡取其脂、即蓋臟之脂、及臟內所有之脂、
9又取二內腎及其上之脂、在其脇旁者、並與腎相近之肝片、
10取此一切與取自平安祭犢者無異、祭司以此悉焚於祭臺上、
11犢之皮與所有之肉、並其首脛臟糞、
12即犢之全體、悉移於營外潔淨之地、即傾灰之處、置於柴以火焚之、焚其犢必於傾灰之處、○
會眾誤犯獻贖罪祭
13若以色列會眾、誤犯主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而不自知、遂致陷於罪愆、
14所犯之罪、後乃覺悟、會眾則當獻牡犢為贖罪祭、牽犢至會幕前、
15會中長老、在主前、按手於犢首、宰犢於主前、
16受膏之祭司、取犢血奉入會幕、
17祭司以指蘸血、灑於主前凡七次、即聖所之幔前、
18又取血塗於會幕內主前焚香臺之角、餘血傾於會幕門前祭臺之基、
19盡取其脂、焚於祭臺上、
20獻此犢、如獻贖罪祭之犢然、如是、祭司為會眾贖罪、必蒙赦宥、
21當移犢於營外而焚之、與焚前言之犢無異、此為會眾之贖罪祭、○
族長誤犯獻贖罪祭
22若有族長獲罪、誤犯其天主耶和華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遂致陷於罪愆、
23所犯之罪、後乃覺悟、則當獻無疵之牡山羊為祭、
24按手於牡山羊之首、宰於主前、即宰火焚祭牲之處、此為贖罪祭、
25祭司以指蘸贖罪祭牲之血、塗於祭臺角上、傾餘血於祭臺之基、
26所有之脂、焚於祭臺上、如焚平安祭牲之脂然、如是、祭司為彼贖罪、必蒙赦宥、○
庶民誤犯獻贖罪祭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